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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确立


  记者 赵红梅 北京报道 中国银监会6月15日公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风险管理计量参考基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自2007年10月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将自行编制的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计量盈亏数据与银监会确定的数据进行比较,并依据规定向银监会提供差异报告。

  中国银监会选中的风险管理计量参考基准,是由中国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编制公布的银行间国债收益率曲线、央行票据收益率曲线和政策性金融债收益率曲线。从今年10月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根据官方采用的标准,量化各自的市场风险水平,向监管机构报告。

  “由于我国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不够完善,人民币债券基准收益率曲线不够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人民币交易账户进行市场风险的监控和管理依赖自身主观判断的因素较多,缺乏统一的计量参考基准,因此需要建立对我国银行业人民币业务的市场风险管理的计量参考基准。”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说,在中国银行业的总资产中,人民币资产占绝对优势。

  尽管中国监管机构确立了统一的风险参考标准,但银监会表示,将充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所用收益率曲线的自主选择权。各行可根据自行编制或其他机构编制的收益率曲线计算得出相应市值,但要在每个工作日至少进行一次比较。如果在每个季度内有5个(含)以上工作日两者计算结果相差超过1%,应报告银监会。

本文来源:licaihome.com



  银监会表示,境内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通知各项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通知还要求,随着人民币债券投资、交易规模不断增加,中国银行业面临的人民币利率风险正在逐步增大,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市场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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