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国家正规统计渠道之外还积聚了大量的民间资金缺乏出路,据估计大约为8000亿-10000亿元,占中国GDP的7%左右。与此同时,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贷款难问题日渐突出。”为此,民建中央昨天向全国政协大会提交一份集体提案《关于尽快发展社区银行的提案》。
农业部的调查显示:2003年我国农村居民向民间资金贷款占到71%。当前我国银行体系存在的“基层金融空洞化”弊端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112家城市商业银行,存款占全国存款总量的86%;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的机构数量占总数的99%,但存款仅占全国存款总量的13%,历史包袱沉重,经营困难。
民建中央的全国政协委员认为:目前中小企业、小城镇居民和农村大量的资金需求依靠民间贷款获得,存在着危害:一是民间贷款是在中央银行货币体系外进行“体外循环”,政府宏观调控的效果被削弱;二是民间贷款的管理水平低、信息滞后,可能引发地区性金融;三是民间贷款大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常有鱼龙混杂、投机诈骗等事件发生,引发了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民建中央认为:应尽快给予社区银行“准生证”,在“十一五”时期开展规模性试点,实行改造(以改造农村信用社为主)与新建两条腿走路,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准入与退出机制。社区银行的资本金应在1000万-5000万元,单笔贷款的最大额应在100万-500万元。同时社区银行以民间资本为主,实行民营,但其控制权不应掌握在工商企业家的手中,而应掌握在金融企业家的手中,以避免关联贷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