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银监会日前就《商业银行监管核心指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在这一征求意见稿中,银监会将商业银行监管核心指标分为水平、迁徙、抵补三个层次,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监管标准。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旨在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识别和评价,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 来源:www.licaihome.com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商业银行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信用、市场和操作指标。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总额与流动性负债总额之比,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不得低于25%;超额备付金比率为在央行的超额准备加库存现金与各项存款总额之比,不得低于2%;核心负债比率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不得低于60%。信用监管指标包括不良资产和不良贷款率、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关联授信比例三类指标。市场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包括累计敞口头寸比例和市值敏感性比率。操作指标是衡量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差错或舞弊以及外部事件造成的,表示为操作损失率,即操作造成的损失与前三期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收入平均值之比。 来源:licaihome.com
    该征求意见稿规定,迁徙类指标包括正常、关注、次级与可疑贷款迁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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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补类指标在于衡量商业银行抵补损失的能力,包括盈利能力、准备金充足程度和资本充足程度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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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该征求意见稿所规定的监管核心指标值,是对商业银行监管的最低要求,银监会可根据商业银行不同的程度,提出更高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