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中国银监会了解到,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目前中国银行业监管立法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实践发展,银监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将从五方面推动中国银行业监管立法。
这五方面立法将包括政策性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的立法、信托业立法和租赁业务立法、不良资产处置立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立法和存款保险立法。
此五方面立法均广受外界关注。对此刘明康在出席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时称,通过立法,将确立政策性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的法律地位,明确信托业和金融租赁业的监管体制,规范商业银行、金产管理公司、机构投资人在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上的行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接管、闭、撤销、破产等方式退出市场过程中的资产清算、债务清偿以及程序问题,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谈及备受瞩目的国有银行市场化改革,刘明康称,目前中国国有银行的市场化改革已进入关键阶段,改革的每一步都将异常艰巨,也将付出相当的改革成本。他表示,中国国有银行市场化市场化改革后,要放弃原来主要靠行政手段直接控制的监管方式,因此银监会将加强和完善与国有银行改革相配套的法规体系建设,立法推动银行业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