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信用卡公司获批仅一步之遥
随着新市场主体的酝酿进入,我国银行卡产业的格局正面临重大转变。《第一财经日报》日前从权威信息渠道获悉,新《银行卡条例》将允许成立独立发卡机构,在此基础上合资信用卡公司获批设立基本上也将不存在法律障碍。
央行支付结算司的一位官员向记者证实,年内将要出台的新《银行卡条例》,“一个重大的突破就是将允许包括外资金融机构等成立独立发卡机构,在这样一个新的框架下出现诸如合资信用卡公司等新的市场主体完全是可以期待的。”
记者此前从有关消息人士处获悉,新《银行卡条例》将允许外资银行在国内独立发卡,在实施步骤上将分为两步:先是只允许外资银行单独发行外币银行卡;到明年根据WTO协议有关规定,我国个人金融市场完全开放后,外资银行可以独立发行人民币银行卡。
上述央行官员进一步向记者解释,新《银行卡条例》将是一个指导整个银行卡产业的大的条例,条例将规定允许成立独立发卡机构,相当于已经确定了一个大的框架,“外资独立发卡机构完全可以选择与中资银行成立合资信用卡公司”。以后有关监管部门会进一步规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办法等等,有关成立合资信用卡公司的具体规定也会包括在其中,如独立发卡机构未来可以怎样的形式出现、合资公司双方参股比例怎么限定等都将在后续法规中予以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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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银行卡条例》可以明确的是商业银行原先的信用卡部门将由银行附属部门提升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此前央行科技司的一位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中心事实上已在进行公司化独立运作,随着新条例的出台,它们将被允许独立设立机构,成为独立法人。”
成立合资信用卡公司,对商业银行而言可谓是蓄谋已久。记者从交行有关人士处了解到,交行和汇丰银行一直在谋划成立一家合资信用卡公司,该公司计划由交行持有51%股权,汇丰银行则持有49%的股权。
花旗银行和浦发银行的信用卡“合作组织”同样具有类似的诉求。
某股份制银行一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允许独立发卡机构以及合资信用卡公司成立,将改变银行卡产业格局,在提高产业市场化进程的同时竞争也会更趋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