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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储蓄时应“货比三家”

  新的教育储蓄已于去年月开始已经在全国实施,按照新规定,通过教育储蓄为孩子存学费,存款总额最多可存6万元。有关专家提醒,进行教育储蓄时应货比三家,详细了解一些规定,这样可以享更多的优惠。

  专家介绍,虽然此前非义务教育证明也是分三个阶段的(各阶段的证明只能用一次),但很少有家长采取分段为孩子存教育款的做法。据了解,按新规定,开立教育储蓄的对象必须是中国内地在校小学4年级(含4年级)以上学生;享受免征利息税优惠政策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其在就读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三个阶段中,每个学习阶段可分别享受一次万元教育储蓄的免税和利率优惠。也就是说,一个人最多可以享受次优惠,总额最多6万元。

  专家认为,对于存款次数,各家银行的规定不一样,家长货比三家能省不少事。据了解,在不同银行办理教育储蓄的一般规定均为:每月固定存额,分月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到期支取时按实际存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每份本金合计不得超过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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