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湖南长沙的章娟女士又要和他父亲生前的保姆吴城打官司了,这是为了一笔50万元的遗产。
此前,章娟诉长沙市司法局和长沙市公证处的官司已经尘埃落定。2006年8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涉及50万元遗产的案子作出终审判决,原告章娟败诉,承认关于章父“50万遗产捐赠保姆”的遗嘱公证是合法有效的。
两份内容迥异的遗嘱
2004年11月,73岁的章大伟在湖南一家医院去世。老人和妻子(2000年已经离世)育有两女,均在外地工作。
章大伟去世后,留下了一幢建筑面积100余平方米的房子,以及家电、家具、金银首饰和若干存款,总价值约50万元。章大伟在2004年4月立下遗嘱表示,遗产全部遗赠给保姆吴城。
这让赶回来奔丧的章家姐妹大吃一惊,章娟当即质疑。她出示了一份“亲眼看到父亲写”的遗嘱,“丧事从简,不开追悼会,不搞遗体告别,一台车送至火葬场火化,骨灰交给我亲属到武汉安葬。经我再三考虑,这就是我的临终遗言。”落款“章大伟”,时间是2004年1月。
两份遗嘱,哪份才具备法律效力和代表老人真正的意愿?
章娟说,父亲立新遗嘱的当天,她没有在长沙。“我3月28日走的,父亲4月10日就给吴城写了新遗嘱。我觉得这不大可能,这么大的事,父亲应该会跟女儿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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