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收费属于商业行为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信用卡业务主要有三部分收入来源,发卡费、手续费和透支利息收入。尽管收费不一,但几乎所有的银行都将信用卡收费作为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
据记者调查,目前国内信用卡的收费项目大多在10至18项之间,主要包括年费、挂失费、循环信用利息、滞纳金、调阅签购单手续费、重制密码函手续费、预借现金手续费、损坏换卡手续费、补制对账单手续费、超限费、溢缴卡款领回手续费、外汇兑换手续费等等。
广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信用卡收费是依据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来收取的,银行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和资源,消费者就应该缴费。国外银行一般采用的也是收费方式。银行在用户使用手册上已经告知了收费项目和标准,消费者就应该按照商业合同来缴纳费用。
对此,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郝香莲并不认同,她认为虽然收费是种商业行为,但银行应在办卡时就向消费者明示各项收费,而不是在办理了信用卡之后在使用手册上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