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促销次数及时限要有规定
“现行的返券促销活动违反了诚信原则,容易形成无限循环的消费圈套,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更是不容忽视”。中消协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规定,早日在全国范围内终结返券促销。
返券促销仅仅是商业促销的一种方式,特价、打折、兑换积分、抽奖、赠品、限时抢购等活动,也是商家吸引消费者的各种法宝。对此,中消协建议借鉴欧盟有关国家的规定,对所有的商业促销活动做出限定,明确规定商家每年的促销次数及每次的促销时限,同时,加大力度打击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行为,促进商业零售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消协还呼吁将“明码标价”改为“明码实价”。《价格法》第13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对原价规定得不够科学,商家想方设法地规避责任,并通过频繁、多样的促销方式,使“明码标价”未能起到应有的制约作用。
为此,中消协特别建议将“明码标价”修改为“明码实价”。“所谓‘明码实价’,就是指清楚、明确地标明商品的最终成交价”。中消协指出,这一价格应当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除一年中有限的促销时段外,应该维持价格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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