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钱”该不该留
谈到“私房钱”,大家看法各异。崔先生认为,“私房钱”其实没有必要,夫妻双方对各自的收入状况都很了解,而且他已经开始与妻子一起以记账方式管理财务,这样的家庭理财方式,没有必要积攒“私房钱”。赵先生也认为存“私房钱”没有必要,因为大家都是一家人。
对于存“私房钱”的看法,魏女士这样认为:“归根结底,理财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财务自由,家庭理财同样也是这个目的。”
所谓财务自由,就是有做什么的自由和不做什么的自由。“私房钱”是夫妻一方的不透明财产,留有这部分财产的一方根本目的也是为了实现自己的财务自由,而且是不被对方知晓的。
客观地看待“私房钱”,其实并没有完全的贬意,因为“私房钱”的用途非常广泛。但是家庭财产完全透明也是夫妻之间相互信任的体现,这样更有利于理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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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第一稿)》(以下简称为《修改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修改稿》中对“夫妻双方财产知情权”增加了可操作性条款——在婚姻存续期间,妇女有权了解配偶的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针对这一条款,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殷建新认为,虽然婚内夫妻双方的各自财产收入被视为共同所有,但在“知情权”上国家大法缺少明显的可操作性,“比如奖金、加班费或其他可‘有效’隐藏的投资如股票、基金等”,因此明确妻子的“调查”权利,并从法律上赋予银行等单位的“协助义务”是一种进步。
来源-www.licaihom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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