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消息面上关于权证的一则消息格外引人关注。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上海交易所今日发布《上海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此举意味着权证这个创新产品向着实质性操作又迈进了一大步。我们认为,在目前股权分置改革势在必行的大环境下,推出权证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在首批4家公司试点方案被投资者“用脚投票”以后,用权证解决股权分置的方案推出已不足为奇。更何况早在年初,权证和股指就已经被证交所列为重要的创新举动。因此权证这个创新产品即将推出的前提下,其如何能在解决股权分置改革问题时被有效地利用,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的利益如何平衡,开始成为市场所关注的焦点。
权证是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行权价)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权证可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持有认购权证者,可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向发行人购买标的,与目前流行的可转债有权转换成相类似;而持有认沽权证者的权利是能以约定价格卖出标的。
内地市场也曾经有过短暂的权证历史。在市场发展初期,为了保护老股东在配股中的权益,使不愿或无力认购配股的老股东能够有偿转让其配股权,沪深交易所曾推出过股本权证。但由于市场环境和监管等问题,从99 年6 月第一只权证的发行到996 年6 月权证交易被叫停,我国的权证市场仅发展了四年便夭折了。
www.licaihome.com 此前,有许多业内人士提出了以权证作为载体的股权分置解决方案,主要的方案是由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赠送一定数量的认购权证,流通股东可以转让权证或行权获得收益,而非流通股则逐步获得流通权。由于权证本身是一种期权,是非流通股东无偿分配给流通股东的认股权证,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后,分别以非流通股份按规定比例上市流通时,依据企业的动态指标和二级市场的股价,流通股东以当初非流通股东对价无偿分配给流通股东的认股权证,去认购非流通股份而使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这样可激励非流通大股东在此期间经营好上市公司,流通股东持有权证兑现非流通股份的积极性才能提高,否则公司业绩滑坡导致股价下跌,到期正股价格低于行权价,就很难获得流通权甚至行权失败,非流通股份仍然不能实现流通。
因此在这种解决方案中,市场博弈完全由市场上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所决定,也就是按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公司基本面状况去裁定。通过权证的上市交易,可以给的流通权定价,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酌情减持,免除了分类表决中的种种矛盾。通过权证产品引入,最大优点能使流通股东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护。在权证行使价格确定的情况下,股价越具有投资的价值,流通股股东通过权证行使所换购的也就越多,反之亦然。如此一来,可以提高优质公司参加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积极性,通过把解决股权分置与经营管理层的激励机制结合起来,提升市场各方参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良好预期,推动股权分置改革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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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按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权证的标的必须流动性好,符合最近0个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0亿元、最近60个交易日交易累计换手率在5%以上、流通股股本不低于亿股等条件。按照这种条件,标的是大盘蓝筹股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同时规定的还有,申请上市的权证不低于5000万份。权证的标的除权除息时,权证的行权价等要素以类似可转债调整转股价的方式进行调整。按照该征求意见稿,权证可以由上市公司或其他人(可能是创新试点券商)发行,并通过专用账户提供并维持足够数量的标的或现金,作为履约担保。整体来看,目前这还是一个很宽泛的办法,但只要经过稍许修改和细化,就能为股权分置的解决提供机会。
用权证的模式推进股权分置的改革,应该是一种进步。而且上交所也发布了通告,应该说权证方式是能够实现的。我们的历史也有权证,只不过今后权证到底存在于一种什么样的方式,而这种模式能否得到投资者认同,这点很关键。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权证推出之后,将在平衡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利益方面发挥出得天独厚的优势。